上证发〔2019〕65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的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证券品种分别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存托凭证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详见附件),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境内科创公司、红筹企业应按照发行上市的证券品种,适用相应的上市公告书。
特此通知。
附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一九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