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证券从业 > 指导快报 > 政策法规

内地个人投资者参与沪港通/深港通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来源:233网校 2019-12-05 09:40:0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2019年12月4日发布的《关于继续执行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3号)》: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和通过基金互认买卖香港基金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自2019年12月5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证券从业、基金从业等科目考试内容中,均涉及税收政策的内容,你掌握了吗?

相关阅读

添加证券学习群或学霸君

领取资料&加备考群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加学霸君领资料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进群学习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加学霸君领资料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进群学习

拒绝盲目备考,加学习群领资料共同进步!

证券从业书店
互动交流
扫描二维码直接进入证券从业公众号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