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山东4部门联合发文:明确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标准,文中就做好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相关工作做了进一步说明:
(一)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审计师、注册会计师按2000元标准享受技术技能提升补贴。
(二)专业技术类证书从上至下,分为四个级别的,其中最高级别和高级别按2000元标准发放,中级别按1500元标准发放,初级别按1000元标准发放;三个级别的按高级别2000元、中级别1500元、初级别1000元标准发放;两个级别的按高级别2000元、低级别1500元标准发放;不分级别的按2000元标准发放。
(三)专业技术类的职业资格证书及其增项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四)证券和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享受一次补贴。
(五)经批准的缓缴失业保险费企业的在职职工在缓缴期间可以享受技术技能提升补贴。
此文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更多内容可进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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