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三板改革的总体思路,有5方面的改革新举措:
一是优化发行融资制度。引入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制度,降低企业与投资者的对接成本,提升融资效率;优化定向发行制度,取消单次融资新增投资者35人限制;允许挂牌同时发行、自办发行,优化授权发行,增加制度灵活性;借鉴科创板注册制经验,进一步简政放权,对公开发行、200人以上定向发行等相关行政许可事项,证监会在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意见的基础上履行核准程序,证监会不设发审委。
二是完善市场内部层次结构。通过增设精选层,打造“基础层—创新层—精选层”三个层次的市场结构,形成新三板内部不同层次间能进能出的局面,并配套形成交易、投资者适当性、信息披露、监督管理等差异化制度体系。
三是建立挂牌公司转板上市机制。改革后将允许在精选层挂牌满一年,符合《证券法》上市条件和交易所相关规定的企业,可以不再走传统的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IPO)的路径,直接向交易所申请转板上市。
四是加强监督管理,实施分类监管,研究提高违法成本,切实提升挂牌公司质量。
五是健全市场退出机制,完善摘牌制度,推动市场出清,促进形成良性的市场进退生态,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