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第一批市场分层定期调整时间安排的通知
股转系统公告〔2020〕320号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分层办法》)及2020年4月10日发布的《关于2020年市场分层定期调整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以下简称《工作通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拟于2020年4月30日启动市场分层定期调整工作,现就第一批分层调整的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全国股转公司将于2020年5月2日向主办券商发送经初步判断符合创新层进入条件的基础层挂牌公司和触发定期降层情形的创新层挂牌公司核查表(以下简称核查表)及基本信息表。
主办券商收到上述文件后,应当于2020年5月7日12:00前完成核查,并在核查表中填写核查结论,将加盖主办券商公章的核查表扫描件(pdf版本)及核查表电子版(excel版本)发送至ywbl@neeq.com.cn。主办券商在发送核查表前,应当对挂牌公司是否同意申请进入创新层予以确认。
全国股转公司收到主办券商的核查表等文件后,将根据《分层办法》的相关规定,履行发布初筛名单、接受挂牌公司异议等程序,预计于2020年5月底在全国股转公司官网发布2020年第一批市场层级定期调整的公司名单,完成第一批分层调整工作。
二、注意事项
(一)主办券商在提交核查表前,应当确认申请进入创新层的挂牌公司已完成发行融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已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挂牌公司董事会秘书暂未取得任职资格的,主办券商还应当取得公司关于董事会秘书按照《工作通知》后续具备任职资格的承诺,并督导公司及时披露该项承诺。
(二)为了便利挂牌公司查询了解合格投资者人数,“中国结算”APP现已开通查询功能,挂牌公司可以在应用市场下载、查询合格投资者人数,以供参考。挂牌公司对核查表中合格投资者人数有异议的,主办券商应当协助挂牌公司及时取得股东名册,结合“中国结算”APP查询结果,联系相关投资者与其开户或托管证券公司(即为其进行投资者适当性审核的证券公司)沟通确认。主办券商拟修改核查表中合格投资者数据的,应当取得上述挂牌公司股东名册、相关开户或托管证券公司提供的合格投资者证明文件。
特此通知。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4月20日
原文地址:http://link.233.com/24200/important_news/2000080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