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协会办班十七期,全面完成后续职业培训
根据《证券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大纲》要求,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教培委的具体指导下,辽宁协会从2004年6月至2005年12月,经过一年半的努力,全面完成了证券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任务。
本轮培训共举办证券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班17期,辽宁地区115家会员单位,除南方证券公司3家营业部以及中期证券沈阳光荣街证券营业部和德恒证券沈阳中山路证券营业部由于各种原因未参加后续职业培训外,其余110家会员单位的2227名从业人员均参加了培训。占应培训人数的96%。辽宁地区所属证券公司,包括中天证券、诚浩证券、德邦证券、广发北方证券和辽宁证券公司五家公司,至2005年12月底也已全部完成公司所承担的10学时的培训任务。上述五家公司共举办44期培训,培训从业人员1315人。
开展后续职业培训是中国证券业协会赋予地方协会的重要工作职能,也是地方协会成长和发展的重要契机与条件。在培训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中国证券业协会提出的标准要求,坚持把提高培训质量放到首位。在课时安排上,确定每位从业人员培训课时为 10学时,另外10学时由所在公司负责培训;在培训内容上,协会以法律法规、职业操守、业务创新和风险控制等内容为主,而公司则以业务规则和操作规范为主;在师资队伍上,我会初步建立了一支由高等学校、证券经营机构和监管部门专家、学者组成的师资队伍,其教学效果受到了学员的广泛好评;在培训管理方面,初步建立了包括学员签到、课间纪律、考勤与考试、成绩信息发布与报送以及教学效果测评等管理办法;在培训设施方面,与有关单位合作,在全省确定了4处(沈阳2处,鞍山、锦州各1外)培训地点,为学员提供了良好的学习设施和环境;在培训数据报送方面,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要求,制定了《省属证券公司培训数据的上报办法》,规定了上报程序,确定了核实方式,加强了与有关公司的沟通协调,基本上保证了程序的规范和上报数据的真实。
目前,辽宁协会正在认真总结经验,研究措施,以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质量为重点,加强培训管理,为完成后续职业培训任务继续做出努力。
辽宁证券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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