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一般的竞业禁止原则,从业人员不得同时在两家同业机构执业。从业人员变更执业机构前,必须在原机构将离职手续办理完毕,且应确认机构为其提交离职备案信息。
对于原机构已做离职备案的,新机构可直接在从业人员管理平台进行变更。
对于原机构未做离职备案的,我会暂时不予受理新机构提交的执业注册变更申请,系统会在“备案公示查询”中做出提示。各机构资格管理人员应经常查看此栏目,并及时为已离职人员办理离职备案。
如果离职人员与原机构存在纠纷,或因其他原因原机构不能为其办理离职手续的,原机构应向我会做出书面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