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修订草案),修订后的证券法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与2014版证券法条款进行了对比,新版证券法从过去的12章变为14章,增设了信息披露和投资者保护两个专章,但条款总数从过去的240条缩减至226条。总的来看,针对旧证券法的删改幅度还是很大的,涉及约150条。
总体来说,本次证券法修订作出了一系列新的制度改革完善,包括:全面推行证券发行注册制度;显著提高证券违法违规成本;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要求;扩大证券法的适用范围等。本系列文章针对这些修订要点进行简单的解读,大家可以收藏方便查阅。
针对新证券法完善证券交易制度的解读
全面推行证券发行注册制
完善证券交易制度
优化有关上市条件和退市情形的规定;完善有关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法律禁止性规定;强化证券交易实名制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出借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完善上市公司股东减持制度;规定证券交易停复牌制度和程序化交易制度;完善证券交易所防控市场风险、维护交易秩序的手段措施等。
解读:交易制度的不完善一直是证券市场的“顽疾”,此次新证券法,对于有关内幕交易、操纵市场以及减持制度、停复牌等制度都做了进一步的禁止性规定,使得这些处罚和规范上有了法律的明确约束,也有利于遏制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健康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