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失,本地考生可去派出所开具临时身份证,异地考生可去所在地的火车站或机场开具临时身份证。
考试纪律要求
(一)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持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件参加考试,其中内地考生持二代身份证,港澳台考生可持居民居住证、台湾考生可持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外籍考生持护照(身份证件须与报名时所填证件保持一致)。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如不一致须于考试日前2天拨打客服电话(010-66575797)说明情况,并获确认方可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或遗失者,可持社会保障卡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明原件(须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参加考试,使用驾驶证、户口本、学生证等其他证件一律不得入场。
(二)考生进入考场须按照监考老师要求依次就座。
(三)考试时手机应关闭,桌面只允许放置准考证、身份证件、演算笔、橡皮及草稿纸,随身物品须放置在考场指定位置,请考生不要将贵重物品带入考场,以防丢失。
(四)纸质准考证和草稿纸不得带离考场,否则将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