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因考区考试机位不能满足考试要求,原计划于7月11日至12日举办的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推迟至8月8日至9日。
各位考生在认真备考的同时一定要注意下面这些问题,不要因此而无法顺利通过考试!
一、考试内容有变化。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考试大纲及教材中涉及证券法有关内容以新修订版为准。
二、考试城市有调整。
相比原考试计划取消北京、哈尔滨两个考点,新增另外9个考点城市:石家庄、沈阳、海口、昆明、宁波、苏州、温州、泉州、信阳。
本次考试在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长春、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拉萨、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青岛、宁波、厦门、深圳、苏州、温州、泉州、信阳等37个城市举行。
三、防疫措施
(一)考生进入考场需出示未见异常健康码,如健康码提示异常,监考老师有权拒绝考生入场。除现场取像外,考试期间要求考生全程佩戴口罩。
(二)考试期间,考点将提供有效安全间隔距离的座位,同时各考点会安排专人在考试间歇期对考场进行消毒。
(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有关要求,协会已经向会员单位发布通知,延长了“一般证券业务”类别从业人员的登记时限,支持机构在招聘人员时实行“后补考试”的临时性应对机制。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在二级及以上地区的考生请耐心等待,勿跨省报名参加考试,应急响应级别降低后,协会将尽快推出考试,满足考试需求。
注意:根据国家关于风险地区疫情防控的总体要求,存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在二级及以上地区暂不能组织考试。如果报名后考区出现此种情况,亦照此处理, 并为考生办理退款。
四、考试纪律要求
(一)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持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件参加考试,其中内地考生持二代身份证,港澳台考生可持居民居住证、台湾考生可持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外籍考生持护照(身份证件须与报名时所填证件保持一致)。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如不一致须于考试日前2天拨打客服电话(010-66575797)说明情况,并获确认方可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或遗失者,可持社会保障卡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明原件(须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参加考试,使用驾驶证、户口本、学生证等其他证件一律不得入场。
(二)考生进入考场须按照监考老师要求依次就座。
(三)考试时手机应关闭,桌面只允许放置准考证、身份证件、演算笔、橡皮及草稿纸,随身物品须放置在考场指定位置,请考生不要将贵重物品带入考场,以防丢失。
(四)纸质准考证和草稿纸不得带离考场,否则将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