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证券市场中的证券投资理念:(当前)坐庄式的价值挖掘型投资理念、价值发现型投资理念、价值培养型投资理念三者并存。随着我国证券市场制度建设和监管的日益完善、机构投资者队伍的迅速壮大,以价值发现型投资理念、价值培养型投资理念为主的理性价值投资将逐步成为主流投资理念。
价值发现型投资理念:
一种风险相对分散型市场的投资理念。前提是证券的市场价值是潜在、客观的。所依靠的工具不是大量的市场资金,而是市场分析和证券基本面的研究,其投资理念确立的主要成本是研究费用。
价值培养型投资理念:
一种投资风险共担型的投资理念。在这种投资理念指导下的投资行为既有分享证券内在价值成长的快乐,也有共担证券价值成长风险的义务。
价值培养型投资理念下的两种投资方式:
投资者作为证券的战略投资者,通过对证券母体注入战略投资的方式,培养证券的内在价值与市场价值(如各类产业集团的投资行为);
众多投资者参与证券母体的融资行为,培养证券的内在价值和市场价值(如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的增发、配股及可转债投资等)。
三种投资理念在风险类型、风险度上的区别:
价值发现型投资理念是一种风险相对分散型市场的投资理念;
价值培养型投资理念是一种投资风险共担型的投资理念。
相对于价值挖掘型的坐庄投资理念,价值发现投资理念的投资风险要小得多。
理由如下:
价值发现是一种投资于市场价值被低估的证券的过程,在证券价值未达到被高估的阀值时,投资获利的机会总是大于风险;
由于某些证券的市场价值是直接或间接与其所在的行业成长、国民经济发展的总体水平相联系的,在行业发展及国民经济增长没有出现停滞之前,证券的价值还会不断增值,在这种增值过程中又相应地分享着国民经济增长的益处;
对于某类具有价值发现投资理念的证券,随着投资过程的进行,往往还有一个价值再发现的市场过程,这个过程也许还会将这类证券的市场价值推到一个相当高的价值平台。
只要有国民经济增长和行业发展的客观前提,以价值发现投资理念指导投资能够较大程度地规避市场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