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LOF募集概述
目前我国只有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办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
LOF的募集分为场外募集与场内募集两个部分。
场外募集的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在中国结算公司开立的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系统(“TA系统”)。
场内募集的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在中国结算公司开立的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二、LOF的场外募集
LOF场外募集与普通开放式基金的募集相同。
三、LOF的场内募集
LOF场内募集沿用新股网上定价模式,但无配号及中签环节。投资者认购LOF基金,需要持有深圳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四、封闭期与开放期
基金合同生效后即进入封闭期,封闭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封闭期不受理赎回。
五、LOF的上市交易
LOF在交易所的交易规则与封闭式基金基本相同。
六、LOF份额的申购、赎回原则
采用“金额申购、份额赎回”的原则: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七、LOF份额转托管
LOF份额的转托管业务包含两种类型: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
系统内转托管分:场内到场内、场外到场外的操作。
跨系统转托管分:场内到场外、场外到场内的操作。
不得跨系统转托管的情况:(常以多项选择题出现)
1处于募集期或封闭期的LOF份额。
2分红派息前R-2日至R日(R日为权益登记日)的LOF份额。
3处于质押、冻结状态的LOF份额。
第七节 开放式基金的登记
一、开放式基金登记的概念
指建立基金账户,在账户内登记,表明投资者所持有的基金份额。
二、我国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及其职责(一般了解)
三、基金登记流程(一般了解)
四、申购、赎回资金清算流程(一般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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