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保荐代理人,是指股票发行市场的负有保荐责任的个人。在企业IPO、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及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都需要2个保荐代表人在项目文件上签字,才有资格向证监会报送发行申报文件。
1、保荐代表人是做什么的?
保荐人的职责就是协助上市申请人进行上市申请,负责对申请人的有关文件做出仔细的审核和披露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保荐人在公开、公平、公正、规范、自愿的原则下,在本所核准的范围内从事业务,不得擅自超越业务范围、业务权限。
保荐人在有效保荐期限内,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 确认挂牌企业符合本所要求条件,并在挂牌企业挂牌交易后就其是否持续符合该条件向企业董事会提供意见;
(二)在挂牌企业申请股权首次挂牌交易时,协助挂牌企业处理股权挂牌交易事宜,确认所有挂牌交易申报文件符合本规则,并向本所提交《挂牌交易保荐书》;
(三)辅导和督促挂牌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本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回复挂牌企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所规则的咨询;
(四)辅导和督促挂牌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和本规则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审阅、核对挂牌企业拟公告的信息披露文件并书面确认;
(五) 及时回复本所的质询;
2、申请从事保荐代表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申请保荐代表人资格,除规定科目考试合格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年满18周岁;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已被机构聘用;
(五)最近3年未受过刑事处罚;
(六)最近3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七)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八)未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或者已过禁入期的;
(九)具备3年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
(十)最近3年内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境内证券发行项目中担任过项目协办人;
(十一)未负有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债务;
(十二)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