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业协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保荐代表人管理的通知》(中证协发〔2014〕177号),对于保荐代表人考试成绩维持和培训要求做了规定。
考试成绩维持
个人通过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或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后,应当每年参加并完成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的保荐代表人业务培训。未按要求完成保荐代表人业务培训的,其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成绩不再有效。
对未按规定完成每年度保荐代表人业务培训和年检的保荐代表人,协会将注销其保荐代表人资格,取消其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成绩。
保荐代表人培训要求
1、培训范围:凡具有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有效成绩的人员,须参加并完成每年度的保荐代表人业务培训。具有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有效成绩的离职人员可通过个人报名的方式完成保荐代表人年度业务培训(即参加协会远程培训方式)。
2、学时要求:参训人员应当按照具体培训要求,每年度累计学时不少于十五个学时,认定为通过当年保荐代表人年度业务培训,该学时可用于保荐代表人年检和其他类别从业人员执业证书年检。
3、机构职责:保荐机构应及时了解本机构人员的学习情况,督促相关人员按时完成培训,严禁代培代考行为,切实履行好培训管理和监督职责。协会对各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年度业务培训管理情况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