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进入报名程序之前,必须认真阅读以下说明:
一、报名及汇款时间、方式
报名日期从2013年8月26日开始,至2013年9月16日结束。
汇款日期从2013年8月26日开始,至2013年9月16日结束(考生汇款时间以邮局的邮戳为准)。
此次考试个人考生可使用在线支付方式。在线支付的日期从2013年8月26日开始,至2013年9月16日结束。
二、考试日期
2013年11月2日(星期六)下午2:00至3:30
三、准考证开放日期
2013年10月28日开通---11月1日关闭!
四、个人报名和集体报名的选择
(1)个人报名
任何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以个人形式报名。
(2)集体报名
采用集体报名方式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是法人单位、报名人数在2人以上(含2人)、并由集体统一组织(报名、汇款等)。
报名流程
(1)报名总体流程
(2)网上报名具体流程
Ⅰ、个人报名
具体请参见:个人邮局汇款操作流程
个人在线汇款操作流程
Ⅱ 、集体报名
具体请参见:集体邮局汇款操作流程
五、报考帐号说明
1、个人或集体上网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必须正确、真实、有效,如由于填报信息、联系方式错误造成报名无效等后果由填报人自负。
2、请务必妥善保管报考账号、操作密码。“报考账号和操作密码”将用于报考科目、账务查询、登陆考试、成绩查询等环节,是考生的唯一标识。
3、考生如忘记报考账号或操作密码,可以登陆报名网页,通过其他报名信息索回。(或拨打查询电话:021-61651128)。
六、邮局汇款须知
1、邮局汇款汇到考试机构ATA公司的考试报名缴款专用客户号(邮编:100010 收款人:ATA香港考试;商务汇款:商户客户号:310423037)(该商户客户号是本次香港证券及期货从业员资格考试邮局支付方式唯一接受报名款项的地方,除此之外,不接受其它任何缴费方式,如异地电汇、上门缴款等),邮局可接受支票付款进行邮汇。请务必在汇款时正确填写收款人邮编:100010,商户客户号:310423037(该商户号的汇款费用由快钱支付清算有限公司受理)
2、汇款单必须严格按照汇款单样本填写,汇款附言栏必须且只须填写报考账号,凡没有填写报考账号或者填报有误的,一律退款,退款手续费从汇款金额中自动扣除,且报名无效。由于汇款信息错误导致无法退款或退款过程造成考生报名延误等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请务必使用商务汇款方式,其余汇款方式不予受理。商务汇款考生无法自己申请退汇和改汇。
3、考生应根据所报科目的具体金额汇款(报名费每单科人民币650元),汇款不含邮费、教材费。
4、汇款金额少于应缴金额,报名无效。考生务必于汇款后五个工作日内上网查询缴费状态,如有异常请及时与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1-61651128)。如发现金额不足,且在报名汇款截止日期(汇款截止日期为9月16日,以邮戳为准)之前补足汇款的,报名有效。如超过报名汇款截止日期,汇款金额仍少于应缴款的,则报名无效,将在考试结束后按退款处理。
5、每张汇款单只适用于一个报考账号,集体报名的考生必须由集体负责人统一汇款,自己汇款无效。
6、考生多缴的汇款将于考试结束后统一退款,退款手续费将从退款中自动扣除;由于考生汇款不符合《报名须知》的要求,造成的退款也将于考试结束后统一退款。因此请考生务必于汇款后五个工作日内上网查询缴费状态,如有异常请及时与考试中心联系。(查询电话:021-61651128)。
七、在线汇款须知
在线汇款手续费由考生自行承担,每笔手续费4元。
请记录您在线支付时的订单号 (该订单号是您选择在线支付后生成的),以便日后查询。
八、信息修改
1、考生可在报名截止日(2013年9月16日)之前,登陆网站自行修改确认。
2、报名结束后考生如需要修改考生档案信息需支付每人每次20元修改费,具体修改方式可致电021-61651128。
3、考生通过邮件或BBS留言修改信息均无效。
九、大批量报名
为确保考生信息的正确性,对于报名人数众多的集体单位,可由单位通知考生自行上网以个人报名方式报名,考生正确填写考生信息后,将获得的报考帐号及操作密码上报汇总给单位,由单位负责人登录报名网页,将这部分考生一一选入集体帐号下,生成一个订单。最后一次性统一为本单位考生汇款。
十、发票申请
1、考试结束后将为集体报名单位统一邮寄发票。
2、需要发票的个人,须在报名截止日(2013年9月16日)之前,登陆报名网页申请,发票将于考试结束后统一安排邮寄。其他未申请但需要发票的个人,须在考试结束后30日内,致电021-61651128-考生个人服务,进行申请。由于个人填写错误造成发票无法邮寄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十一、退费流程
登录考试报名网站—>自行确认不需参考科目—>删除已缴费考试科目—>等待退款
1、已缴费且已成功报考的考生,可在考试报名结束前(9月16日前)申请退费,超过所规定的退费时限,其报名费不予退还。
2、在线支付退款将退还至原付款时使用的银行卡,退款手续费由考生自行承担。
3、邮局汇款退款将退还至考生报名注册时填写的地址,退款手续费由考生自行承担。
十二、香港证券及投资学会证券及期货从业员资格考试个人资料收集说明
请考生详细阅读以下重要信息:
1、考生已阅读及清楚明白证券及期货从业员资格考试个人资料收集说明。
2、考生自愿同意香港证券及投资学会可将该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公民身分证及护照号码)、考生以往提供的一切个人资料(如有的话)及任何与考试有关的资料(包括考试成绩及有关该考生在应考时的操守行为的资料)转交、发放、披露或提供予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证监会”),并同意香港证监会可将该等资料用作监察、核实及进行核对(包括《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486章)第2条所界定的“核对程序”)的目的,以及为协助证监会执行和履行其职能的其它相关用途。
十三、免责条款
1、填报个人信息应仔细核对后提交,确保真实有效,因本人填报信息有误导致退款或发票无法正常到达,后果由考生自负。
2、考生报考期间,应及时登录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查询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系列推荐:2013香港证券从业员资格考试公告(第2号)
责编:l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