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大纲(2018)于2018年6月19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大纲(2014)》同时废止。以下是新旧考试大纲对比:
章节 | 2018新版大纲 | 2014旧版大纲 | |
第一章 | 新增“第五节 内部控制” | ||
第二章 | 第一节 会计 | 新增“熟悉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和计量”、“熟悉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确认和计量”、“熟悉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递延收益、长期应付款等非流动负债的核算内容”、“掌握关联方披露内容”、“掌握公允价值计量的基本要求”、“熟悉权益工具和金融负债的区分及相关的会计处理”、“熟悉外币财务报表折算”知识点 | 删除“掌握间接法调整计算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掌握稀释每股收益的基本计算原则”、“熟悉无形资产的确认及会计处理”、“掌握或有事项的确认和或有事项会计的具体应用”、“熟悉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取得方式”知识点 |
第二节 | 整节内容进行调整 | ||
第三节 | 新增“第三节 税法、审计、内部控制与评估” | ||
第三章 | 第一节 | “尽职调查”知识点变化 | 删除“掌握主板和创业板股票发行审核制度的区别”、“掌握创业板发行及上市保荐书和创业板上市成长意见书的内容;掌握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特别规定。”“掌握主板和创业板上市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的区别” 删除“掌握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最新规定及配套文件的相关要求。” |
第二节 | 新增“掌握上市公司分拆境外上市的条件、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要求” | 删除“掌握主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条件、要求及程序的区别。”、“熟悉发行优先股申请文件及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要求” 删除“掌握招股说明书(意向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文件编制的基本要求” | |
第三节 | 无变化 | ||
第四章 | 第一节 | 新增“掌握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条件” | 删除“熟悉记账式国债和凭证式国债的承销程序;掌握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和地方政府自行发债的异同” |
第二节 | 无变化 | ||
第三节 | “公司债券”知识点变化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部分知识点变化 “信用评价”新增信用评级信息披露原则等 | 删除“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 |
第四节 |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内容增加 | ||
第五节 | “资产证券化”内容变化 | ||
第五章 | 第一节 | “股票估值”小调整 | |
第二节 | 删除“掌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市场价值与投资价值和转换价值之间的关系”、“掌握金融期权的内在价值与时间价值;熟悉影响金融期权价格的主要因素” | ||
第三节 | 删除“熟悉股票发行中的其他发行方式”、“熟悉路演、申购、初步询价和发行期间披露的各类公告的基本内容” | ||
第四节 | 删除“了解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要点、发行方式和操作流程;” | ||
第六章 | 第一节 | 无变化 | |
第二节 | 无变化 | ||
第三节 | 变化“掌握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问题与解答的相关规定” | ||
第四节 | 新增“掌握我国投资者对外国企业并购的相关规定” | 删除“掌握外国投资者以股权作为支付手段并购境内公司的有关规定” | |
第五节 | 无变化 | ||
第七章 | 第一节 | 无变化 | |
第二节 | 新增“掌握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相关要求;掌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相关要求。” 新增“掌握上市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联方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 | 删除“掌握上市公司分拆境外上市的条件、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要求。” | |
第三节 | 无变化 | ||
第四节 | 新增“掌握保荐机构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需要履行的督导责任” | 删除“掌握金融类上市公司年度报告补充审计需重点关注的内容” 删除“掌握保荐机构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制作中的作用及需要履行的程序;掌握保荐机构对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跟踪报告的要求及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