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券市场融资活动的概念、方式及特征(★★★)
概念:资金盈余单位和赤字单位之间以有价证券为媒介,实现资金融通的金融活动。
方式:股票融资、债券融资、投资基金融资等
特征:①直接融资;②强市场性;③在由各种证券中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组成的证券服务体系的支持下完成。
2、证券发行人(★★★)
概念:证券发行人是指为筹措资金而发行债券、股票等证券的发行主体。
种类 | 主要内容 | |
政府及政府机构 | (1)政府发行的证券品种一般仅限于债券,用途为:①协调财政资金短期周转;②弥补财政赤字;③兴建政府投资的大型基础性的建设项目;④实施某种特殊的政策;⑤弥补战争费用的开支。 (2)通常情况下,中央政府债券不存在违约风险,因此被视为无风险证券。 (3)中央银行作为证券发行主体,主要涉及两类证券:①中央银行股票;②中央银行出于调控货币供给量目的而发行的特殊债券。 | |
企业(公司) | 企业融资(公司)直接融资 | ①股票融资。筹得资金属于自有资本。 ②债券融资。筹集的资金属于借入资本。 |
上市公司融资 | 首次融资途径:IPO 再融资途径:配股、增发、发行可转债、定向增发。 | |
金融机构 | (1)金融机构作为证券市场的发行主体,既发行债券、也发行股票。 (2)金融债券的特点 ①金融债券表示的是银行等金融机构与金融债券持有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②金融债券一般不记名、不挂失,但可以抵押和转让; ③我国金融债券的发行对象主要为个人,利息收入可免征个人收入所得税和个人收入调节税; ④金融债券的利息不计复利,不能提前支取,延期兑付亦不计逾期利息; ⑤金融债券的利率固定,一般都高于同期储蓄利率; ⑥我国发行过金融债券所筹集的资金一般都专款专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