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证券公司高级管理资质测试报名程序之前,请您务必阅读以下说明。
一、报名、考试时间
(一)报名时间:报名日期详见公告http://www.233.com/zq/baoming/201712/08095928978.html
(二)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前三个工作日至考前1小时。
(三)考试时间:
二、考试内容
(一)考生科目及费用
证券公司合规管理人员胜任能力测试、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证券评级业务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
测试报名费为人民币70元/人。
(二)考试方式及合格线
测试采取机考或笔试形式(以准考证为准),测试时间为120分钟,题型为选择题,共120题,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三、考试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2号泰康国际大厦8层817室
四、报考资格
1、证券公司合规管理人员胜任能力测试:证券公司拟任证券公司合规总监或合规部门负责人。
2、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证券公司拟任证券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合规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证券公司管理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和类似机构的成员(经理层人员)。
3、证券评级业务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评级机构拟任证券评级业务高级管理人员。
报名人员须对个人报名信息、有关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负责。各公司应对本公司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实质审查,如发现已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考试成绩将被取消,给予两年禁考处理。
五、报名、缴费方式
报名缴费统一采用个人在线缴费方式进行。每科考试报名费为人民币70元,在线汇款手续费由考生自行承担,每笔手续费为总金额的6‰。请记录您在线支付时的订单号(该订单号是您选择在线支付后生成的),以便日后查询。
请各公司将报名人员信息录入到报名系统中,以便获取个人报名账号,考生再根据所获得的个人报名账号登陆确认报考并缴费,完成报名流程。
六、报名流程
(一)机构报名操作
(二)个人报名操作
提示:为了保证充值金额能够顺利到账,充值完成后请您务必点击“返回商户网站”。
七、发票申请
考试结束后将为集体报名单位统一邮寄发票。
需要发票的个人,须在报名截止日之前,登陆报名网页申请,发票将于考试结束后统一安排邮寄。其他未申请但需要发票的个人,须在考试结束后3个月内,致电考试服务热线021-61651128-转人工服务,进行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考生补开发票的申请。
考试报名结束前已经申请发票的考生,自考试结束之日起3个月还未收到发票的,才可致电考试服务热线021-61651128转人工服务,申请登记发票补寄。
八、报名退款
考生申请退费流程:
登录证券考试报名网站—>自行确认不需参考科目—>删除已缴费考试科目—>等待退款
已成功报考的考生(报考科目显示“已缴费”),可在考试报名结束前申请退费,超过所规定的退费时限的,其报名费不予退还。
在线支付退款将退还至原付款时使用的银行卡,退款手续费由考生自行承担。
邮局汇款退款将退还至考生报名注册时填写的地址,退款手续费由考生自行承担。
九、违纪处理
1、参加考试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参加考试的,其考试成绩将被取消,给予两年禁考处理,并追究有关证券公司相应责任。
2、考生在考试期间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由监考人员提出批评和警告,同场考试两次受到批评和警告的判为违纪,取消上述人员当场考试成绩、给予禁考一年的处理,并将违纪情况记入诚信信息管理系统;
(1)在考试期间旁窥、交头接耳或者互打手势的;
(2)在考场或者其他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3)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4)将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离考场的;
(5)未经考场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6)帮助他人作答,纵容他人抄袭的;
(7)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与考试内容相关材料的;
(8)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3、考生在考试期间有(并不限于)以下扰乱考场秩序行为之一的判为违纪,取消上述人员当场考试成绩、给予禁考两年的处理,并将违纪情况记入诚信信息管理系统。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1)使用或试图使用通讯、存储、摄录等电子设备的;
(2)请人替考或代替他人考试的;
(3)涉及集体(2人及以上)舞弊的;
(4)使用或提供伪造、涂改证件的;
(5)考生未经许可擅自中途离开考场的;
(6)将考试草稿纸带离考场的;
(7)考生恶意操作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运行的;
(8)严重扰乱考试秩序、侮辱、漫骂或蓄意报复考试工作人员安全的。
4、证券从业人员存在以上违纪违规行为的,有关违纪违规情形将记入证券从业人员诚信信息管理系统,并可注销该从业人员的执业证书,三年内不受理其执业注册申请。
5、考生对其所受的处分有异议的,可以自受到处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协会提出异议,协会在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