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证券从业执业证书不予通过年检:
(一) 执业证书申请材料或年检材料弄虚作假的;
(二) 未按规定完成后续职业培训的;
(三) 不再符合执业证书取得条件的;
(四) 未按规定参加年检的;
(五) 协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第(一)、(三)项未通过年检的人员,由协会注销其执业证书。
因第(二)、(四)、(五)项未通过年检的人员,由协会移交中国证监会暂停其执业。
按照《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被中国证监会依法吊销执业证书或者因违反本办法被协会注销执业证书的人员,协会可在3年内不受理其执业证书申请。
重新执业的,应当参加证券业协会组织的执业培训,并重新申请执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