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市场提供了众多的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这些融资方式归根结底可以总结为两大类: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直接融资的定义、特点和方式是我们学习中需要关注的问题,尤其是直接融资,是第一章的高频考点。
| 直接融资 | 间接融资 |
定义 | 资金盈余单位通过直接与资金需求单位协议,或在金融市场上购买资金需求单位所发行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将货币资金提供给需求单位使用。 | 资金盈余者通过存款或者购买有价证券,将其暂时闲置资金先行提供给金融机构,再由金融机构以贷款、贴现等方式把资金提供给短缺者,从而实现资金融通的过程。 |
特点 | ①直接性,资金盈余单位与资金需求单位之间直接进行资金融通; ②分散性,融资活动可能在企业与企业、企业与个人、政府与企业之间进行; ③融资的信誉有较大的差异性,不同的企业和个人,信誉好坏有较大差异; ④部分融资方式具有不可逆性,如发行股票所得资金不需要返还; ⑤融资者有相对较强的自主性,法律允许范围内,融资者可以资金决定融资的对象和数量。 | ①间接性,资金需求方和供给方不发生直接信贷关系,只与金融机构发生关系; ②相对集中性,间接融资通过金融机构进行,金融机构一方面面对资金供应者群体,一方面面对资金需求者群体; ③融资信誉的差异性较小,间接融资相对集中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国家对这方面监管较严; ④可逆性,通过金融中介的融资均属借贷融资,到期还本付息; ⑤融资主动权掌握在金融机构手中,将资金贷给谁金融机构决定而不是初始供应者。 |
方式 | 股票市场融资、债券市场融资、风险投资融资、商业信用融资、民间借贷。 | 银行信用融资、消费信用融资、租赁融资 |
直接融资对市场的影响
①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可以平衡金融体系结构,分散过度集中于银行的金融风险,有利于金融和经济的平稳运行。
②有利于提高实体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
③有利于合理引导资源配置,发挥市场筛选作用。
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区别主要在于融资过程中资金的需求方与供给方是否直接形成债券债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