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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证券法中,关于证券发行的规定发生了哪些变动?

作者:233网校 2020-06-04 08:05:00

自去年科创部实施注册制后,今年创业板也将试点注册制。其实注册制的推行从去年新证券法公布后就初现端倪。

新证券法中删除了旧法中的“第八条在国家对证券发行、交易活动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的前提下,依法设立证券业协会,实行自律性管理。”以及第二十二条中关于发审委的规定,都能看出要推行注册制的决心。

点击关注作者,后续会更新审批制、核准制和注册制三种发行制度的对比,为什么我国要推行注册制。

我们通过一张表格来看看关于证券发行的规定,到底发生了哪些变化:

内容

旧证券法

新证券法

变动

公开发行的定义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

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但依法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不计算在内;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新增特定对象的范围说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条件

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新增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要求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删减公司净资产要求,总的来说发行公司之前的要求降低了。

后续报送文件时也不用再保代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

发审委制度

第二十二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设发行审核委员会

——

删除

从表格的对比我们可以看出,在股票发行这块要求其实有一定的放松,其目的主要是希望减少监管手段对市场的干扰。中国的证券市场一直在往成熟的市场发展,我们作为市场的投资者,也要不断提高自身的能力才能从市场中分到一杯羹。

233网校已根据新证券法录制证券从业课程,点击下方视频即可试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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