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讲义:证券自营业务的含义和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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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自营业务的含义和特点
一、证券自营业务的含义
(一)含义
◎中国证监会批准经营证券自营业务的证券公司用自有资金和依法筹集的资金,用自己名义开设的证券账户买卖有价证券,以获取盈利的行为。
具体地说有以下四层含义:(多项选择题)
(1)注册资本限额应达到人民币l亿元,净资本不得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2)自营业务是证券公司以盈利为目的、为自己买卖证券、通过买卖价差获利的一种经营行为;
(3)在从事自营业务时,证券公司必须使用自有或依法筹集可用于自营的资金;
(4)自营买卖必须在以自己名义开设的证券账户中进行。
例题
1、下列关于自营业务自主性描述正确的是()
A、交易行为的自主性,即证券经营机构自主决定是否买入或卖出某种证券
B、业务行为的自主性,即证券经营机构自主决定是否是否开办自营业务品种
C、交易方式的自主性,即证券经营机构自主决定是否在柜台买卖还是在交易所买卖
D、信息采集的自主性,即证券经营机构可自主采集一切可以得到的信息指导自己投资决策
答案:AC
2、下列关于证券自营业务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只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经营证券自营业务的证券公司才能从事证券自营业务
B、从事证券自营的证券公司其注册资本限额应达到人民币5亿元
C、自营业务是证券公司以盈利为目的,为自己买卖证券,通过买卖价差获利的一种经营行为
D、自营买卖必须在以资金名义开设的证券账户内进行
答案:ACD
(二)投资范围(三大类,跟2010年教材比较有调整)
1依法可以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股票、债券、权证、证券投资基金等,自营买卖的主要对象。
2.依法可以在境内银行间市场交易的以下证券:
(1)政府债券;
(2)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
(3)央行票据;
(4)金融债券;
(5)短期融资券;
(6)公司债券;
(7)中期票据;
(8)企业债券。
3.依法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或者备案发行并在境内金融机构柜台交易的证券——主要是指开放式基金、证券公司理财产品等,由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销售的证券。
证券公司因包销而买卖证券,或者为对冲风险参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可不受自营清单的限制。
自2010年4月21日起,证券公司可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具备自营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经批准,可以设立子公司,从事《证券公司证券自营投资品种清单》所列品种以外的金融产品等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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