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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基础知识:第一章证券市场概论

来源:233网校 2009年3月5日

第一章 证券市场概述——大纲要求

掌握证券与有价证券定义、分类和特征;掌握证券市场的定义、特征和基本功能。掌握证券市场的层次结构、品种结构和交易场所结构;了解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含义;了解商品证券、货币证券、资本证券、货币市场及资本市场的含义和构成。

掌握证券市场参与者的构成,包括证券发行人、证券投资人、证券市场中介机构、自律性组织及证券监管机构。掌握机构投资者的主要种类、证券市场中介的含义、证券市场自律性组织的构成。了解证券发行人所采用的证券发行方式、个人投资者的含义及证券交易所、证券业协会、证券监管机构的主要职责。了解中国证券市场机构投资者构成的发展与演变。

熟悉证券市场产生的背景、历史、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掌握我国证券市场历史发展过程中的主要特点和对外开放的进程。了解资本主义发展初期和中国解放前的证券市场;了解我国证券业在加入WTO后对外开放的内容。了解国外证券市场发展的历史和我国证券市场与西方国家证券市场的差距。了解股权分置改革的发展进程。

第一节 证券与证券市场

一、有价证券

1、证券定义: 记载并代表一定权利的法律凭证,它用以证明持有人有权依其所持凭证记载的内容而取得应有的权益。

2、证券分类:证券依据性质不同

1)凭证债券:又称无价证券,是指本身不能使持有人或第三者取得一定收入的证券

2)有价证券:是指标有票面金额,证明持有人或该证券指定的特定主体对特定财产拥有所有权和债券的凭证。

   

有价证券的特点所有权或债权凭证:载明票面金额,持有人有权按期取得一定收入可自由转让和买卖

      具有交易价格:证券本身没有价值,但因为代表一定量的财产权利,可以取得一定收入,并在市场上流通是虚拟资本的一种形式

虚拟资本以有价证券的形式存在,能够给持有者代理一定收益的资本独立与实际资本之外,本身不能在生产过程中发挥作用虚拟资本的价格总额与实际资本额之间的数量关系

范围不同

广义的有价证券

商品证券:持有人有商品使用权或所有权,法律保护证券代表的商品所有权,举例: 提货单、运货单、仓库栈单

货币证券: 持有人或第三者拥有货币索取权。细分: 商业证券 (商业汇票和本票)和 银行证券 (银行汇票、本票和支票)

资本证券:收入请求权,股票、债权、基金证券和金融期货、可转换证券等资本证券

狭义有价证券:资本证券

发行主体:政府证券、金融证券和公司证券

依照是否上市

上市证券:挂牌证券,核准、登记并公开买卖。上市目的:扩大知名度,有利的条件筹集资本、

非上市证券:不在证券交易所交易,但可以在其他证券交易市场交易。

募集方式

公募 发行人通过中介机构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审核严格并采取公示制度

私募 向少数特定投资者发行;审核宽松,投资者少,不采取公示制度

按代表的权利性质:股票、债券和其他 股票和债券是最基本和最主要的品种

3、有价证券的特征

期限性:债券有期限,股票无期限

收益性:按期获得一定收入,或通过转让获取收入。形式有红利、利息和差价收入,收入取决于资产

增值以及供求状况

流动性:自由转让,承兑、贴现和交易

风险性:由未来社会经济状况不确定性决定;收益与风险的关系

二、证券市场

证券市场的定义:有价证券发行和交易的场所(有价证券这里是指股票、债券等资本证券)

1、证券市场的特征 :

价值直接交换的场所 ―― 有价证券是价值的一种直接表现形式

财产权利直接交换的场所 ―― 有价证券是财产权利的直接代表

风险直接交换的场所 ―― 转移的不仅是收益权,同时也包含风险

2、证券市场结构

层次结构(纵向结构),进入顺序,分为:一级市场(发行市场)和二级市场(交易市场)

品种结构 (横向结构),交易品种(对象)分为: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和基金市场

交易场所结构 :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

3、证券市场的基本功能

筹资——投资功能

定价功能

资本配置功能

第二节 证券市场参与者      

一、证券发行人

(一)公司:独资制、合伙制、公司制

(二)政府和政府机构:债券为主,调剂资金余缺和宏观调控

(三)金融机构

二、证券投资人

(一)机构投资者

1、政府机构: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2、金融机构:证券经营机构为主力军, 商业银行投资于政府债券等高等级证券,保险公司投资于政府债券、高等级公司债券,还涉足基金和股票投资信托投资公司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或投资基金业务

3、企业和事业法人:自有或闲置资金

4、 各类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 社保基金 、社会公益基金

社保基金:一般国家社会保障税形式征收的全国性基金以及企业年金两个层次。我国:社会保障

基金和社会保险基金(养老保险) 资金来源:国有股减持的资金或股权资产、财政拨入、新增发行彩票公益金 ;投资范围:存款、国债、基金、股票、高等级债券 ;投资限制:国债和存款> 50% ;高等级债券< 10% ,基金股票< 40% (委托专业投资管理机构运作)

(二)个人投资者

三、证券市场中介机构

(一)证券公司

(二)证券服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信用评级机构 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

四、自律机构

(一)证券交易所

(一)证券业协会

五、证券监管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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