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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证券从业考试《证券基础知识》精讲班讲义(三)

来源:233网校 2009年9月18日
  第二章股票
  掌握股票的定义、性质、特征和分类方法;熟悉普通股票与优先股票、记名股票与不记名股票、有面额股票与无面额股票的区别和特征。
  熟悉股票票面价值、账面价值、清算价值、内在价值的不同含义与联系;掌握股票的理论价格与市场价格的联系与区别;掌握影响股票价格的主要因素。
  掌握普通股票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掌握公司利润分配顺序、股利分配原则和剩余资产分配顺序;熟悉股东重大决策参与权、资产收益权、剩余资产分配权、优先认股权等概念。
  熟悉优先股的定义、特征;了解发行或投资优先股的意义;了解优先股票的分类及各种优先股票的含义。
  掌握我国按投资主体性质划分的各种股份的概念;掌握国家股、法人股、社会公众股、外资股的含义;掌握我国股票按流通受限与否的分类及含义;熟悉A股、B股、H股、N股、S股、L股、红筹股等概念。
  熟悉我国股权分置改革的情况。
  第一节股票的特征与类型
  掌握股票的定义、性质、特征和分类方法;
  熟悉普通股票与优先股票、记名股票与不记名股票、有面额股票与无面额股票的区别和特征。
  一、股票的概述
  (一)股票定义:股份公司发行、证明股东的身份和权益、获取红利和股息的凭证。
  股票实质上代表了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获得股息和红利;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权力;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与风险。
  股票应载明的事项(格式):公司名称、公司登记成立的日期、股票种类、票面金额以及代表的股份数、股票的编号、董事长的签名。
  例题:单项选择题
  股票实际上代表了股东对股份公司的-------。
  A产权B债权
  C物权D所有权
  股票的性质
  (二)股票的性质
  有价证券:财产价值和财产权利的统一表现形式,一方面代表一定量的财产;另一方面可以行使所代表的权利。
  要式证券:真实全面载明法律(《公司法》)规定内容。
  证权证券:权利的载体,是已经存在的权利的物化表现形式。而设权证券是权利随证券的制作而产生,以证券的制作存在为条件。
  资本证券:股票是投入股份公司资本份额的证券化,独立于真实资本之外,是虚拟资本。源:www.examda.com
  综合权利证券:股票既不是物权证券,也不是债权证券,而是综合权利证券,因为,股东的权利是综合的。
  例题:多项选择题
  25、股票这种有价证券从性质来看有(ACD)的性质。
  A要式证券B设权证券
  C证权证券D资本证券
  股票的特征
  (三)股票的特征
  收益性:是股票最基本的特征,两个来源:公司的红利和股息大小取决于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股票流通中的差价收入,又称资本利得。
  风险性:持有股票可能产生的经济利益损失特性。股票的风险和利益不仅并存,而且对称。
  流动性:股票可自由地交易,由于其流动性高的特点,在会计上又称为流动资产
  永久性:股票所载明的权利始终有效,与股份公司的持续期相关联。对股东而言,是长期投资,对公司而言,是稳定的自有资本。
  参与性:股东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的特征,股东通过出席股东大会,选举公司董事会来实现参与性。考试大论坛
  按股东享有的权利不同
  二、股票的分类
  (一)按股东享有的权利不同:普通股票和优先股。
  票普通股票:最常见的股票,持有者享有股东最基本的权利义务,其权利大小随公司盈利水平的高低变化,股东在公司盈利和剩余财产的分配顺序上列在债权人和优先股票股东之后,相应地风险也高。
  优先股票:与普通股票相比,股东在权利义务中附加某些特别的条件:股息固定,股东权利受到一定限制,在公司盈利和剩余财产的分配上优先于普通股东
  例题:多项选择题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普通股股东享有(ABC)法定的股东权益。
  A资产受益B重大决策权
  C选择管理者D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例题:多项选择题
  优先股票不同于普通股票,它有(ABCD)的特征。
  A股息率固定B股息分派优先
  C剩余资产分配优先D一般无表决权
  例题:判断题
  普通股票在权利义务上不附加任何条件。(T)
  按是否记载股东姓名
  (二)按是否记载股东姓名(股票记载方式上的差别):记名股票和不记名股票来源:考的美女编辑们
  记名股票:在股票票面和公司股东名册上记名。
  名称规定:自然人姓名,以及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法人名称;更换姓名或名称,应进行变更手续
  我国的规定:发起人、授权投资机构以及法人都为记名股票;而社会公众持有的股票,可以记名,也可以不记名
  记名股票出需要股东名册之外,还需要登载以下事项:股东姓名、名称以及住所;所持有的股份数、股票编号;取得股票的日期
  记名股票的特点
  1、股东权利归属于记名股东以及代理人
  2、认购股票的款项不一定一次缴足。记名股东与股份公司之间形成了特定关系。
  3、转让相对复杂,或者受到限制。转让必须依据公司章程和法律程序,必须将受让人的信息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
  4、便于挂失,相对安全。遗失股票后,股东的资格和权利关系并不消失,可以依照法定程序向公司挂失,要求补发新的股票(我国需要经过法院公示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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