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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复习题二

2006年7月24日来源:233网校


  22、答:证券市场的监管原则可概括为:
  (1) 依法管理原则。指市场管理必须依据强有力的法制建设,来划分有关各方面的权利与义务,保护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即证券市场管理必须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
  (2) 保护投资者利益原则。由于投资者是拿出自己的收入购买证券,且大多数投资者缺乏证券投资的专业知识的技巧,只有在证券市场管理中采取相应措施,使投资者得到公平的对待,维护其合法权益,才能更有力地促使人们增加投资。
  (3) 公开原则。就是要促进所有上市证券的发行人完全公开一切能影响证券价格的材料,包括该企业的资产及其结构、负债情况、产销成本、损益及偿债能力等情况的详细说明,从而保证证券投资者能获得有关证券的充分信息。
  (4) 公正与公平原则。指证券交易市场上要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杜绝欺诈、操纵市场、内幕交易、虚假陈述等行为,使证券交易在公正、公平的环境下进行。
  (5) 国家监督与自律相结合的原则。指在加强政府、证券主管机构对证券市场监管的同时,也要加强从业者的自我约束、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国家对证券市场的监管是管好证券市场的保证,而证券从业者的自我管理是管好证券市场的基础。

  23、答:证券发行信息披露的目的是通过充分和公正、公开的制度来保护公众投资者。其意义在于:
  (1)利于价值判断。投资者必须对发行公司的资信财力及其公司的运营状况有充分了解,才能合理地作出投资决策。
  (2)防止信息滥用。证券的发行是公司股权或债权转移的过程,如果没有信息公开制度,发行人可能散布虚假信息、隐匿真实信息、滥用信息操纵市场,或以其他方式欺骗投资者而转嫁风险,使得证券市场无法显示证券的真正价值。
  (3)利于监督经营管理。信息公开包括公司财务信息的公开,有利于发行公司的管理规范化,扩大发行公司的社会影响,提高其知名度。
  (4)防止不当竞业。所谓竞业禁止义务指公司董事在为自己或第三人从事属于公司营业范围的交易时,必须公开有关交易的重要事实,并须得到股东大会的许可。以法律规定董事承担竞业禁止义务,公开公司有关信息,成为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重要手段之一。
  (5)提高证券市场效率。证券发行与证券投资是实现社会资源配置的过程,这一过程,主要依靠市场机制进行调节,为使投资者科学选择投资证券,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必须建立完备的信息公开系统。

  24、答:上市暂停有三种形式:法定暂停上市、申请暂停上市、自动暂停上市。
  暂停上市的原因有:公司发生重大改组或经营有重大变更而使其不符合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条件;公司不履行法定的公开义务, 或者公司财务报告和呈报证券交易所的文件有不实记载;公司董事、监事、经理人所持股份与实发股份额超过规定的比例,股东的行为损害公众的利益;近一年内月平均交易不足一定数额或近一个时期内无成交;公司在近若干年内连续亏损;公司面临破产;公司不按期缴纳上市费用;公司因信用问题而被停止与银行的业务往来等。

  25、答:上市终止有三种形式:法定终止上市、申请终止上市、自动终止上市。
  证券上市终止的原因主要有:证券上市的暂停原因持续时间较长,并已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暂停期间未消除被暂停的原因;企业解散或破产清算;企业债券的本息兑付;及其他必须终止上市的原因。

  26、答:董事长职责:
  (1)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2)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3)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
  (4)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5)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6)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7)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1)准备和递交国家有关部门要求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出具的报告和文件;
  (2)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负责会议的记录和会议文件、记录的保管;
  (3)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合法、真实和完整;
  (4)保证有权得到公司有关记录和文件的人及时得到有关文件和记录;
  (5)公司章程和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其他职责。

  经理的职责: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8)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9)提议召开董事会监时会议;
  (10)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股东的权益:
  (1)出席股东大会;
  (2)行使股东表决权;
  (3)召集临时股东大会;
  (4)转让股份;
  (5)参加股利分配;
  (6)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7)审议公司重大事项;
  (8)查阅公司章程和公司帐簿;
  (9)建议权及质询权;
  (10)起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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