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结构化金融衍生产品
(一)结构化金融衍生产品的定义
结构化金融衍生产品是运用金融工程结构化方法,将若干种基础金融商品和金融衍生产品相结合设计出的新型金融产品。目前最为流行的结构化金融衍生产品主要是由商业银行开发的各类结构化理财产品以及在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的各类结构化票据,它们通常与某种金融价格相联系,其投资收益随该价格的变化而变化。
目前,我国内地尚无交易所交易的结构化产品,但是,很多商业银行均通过柜台销售各类“挂钩理财产品”。这些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与某种利率、汇率或者黄金、股票、能源价格相联系,通过事先约定的计算公式进行计算。
(二)结构化全融衍生产品的类别
(1)按联结的基础产品分类,可分为股权联结型产品(其收益与单只股票、股票组合或股票价格指数相联系)、利率联结型产品、汇率联结型产品、商品联结型产品等种类。
(2)按收益保障性分类,可分为收益保证型产品和非收益保证型产品两大类,其中,前者又可进一步细分为保本型产品和保证最低收益型产品。
(3)按发行方式分类,可分为公开募集的结构化产品与私募结构化产品,其中,前者通常可以在交易所交易。
(4)按照嵌入式衍生产品的属性不同,可以分为基于互换的结构化产品、基于期权的结构化产品等类别。
当然,还可以按照币种、期限、发行地等进行分类。
十一、金融衍生工具及金融衍生工具市场
(一)金融衍生工具的发展动因
(1)金融衍生工具产生的最基本原因是避险。
(2)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金融自由化进一步推动了金融衍生工具的发展。所谓金融自由化,是指政府或有关监管当局对限制金融体系的现行法令、规则、条例及行政管制予以取消或放松,以形成一个较宽松、自由、更符合市场运行机制的新的金融体制。
(3)金融机构的利润驱动是金融衍生工具产生和迅速发展的又一重要原因。
(4)新技术革命为金融衍生工具的产生与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与手段。
(二)金融衍生工具的发展现状
(1)金融衍生工具以场外交易为主。
(2)按基础产品比较,利率衍生品无论在场内还是场外,均是名义金额最大的衍生品种类,其中,场外交易的利率互换占所有衍生品名义金额的半数以上,是最大的单个衍生品种类。
(3)按产品形态比较,远期和互换这两类具有对称性收益的衍生产品比收益不对称的期权类产品大得多,但是,在交易所市场上则正好相反。
(4)金融危机发生后,衍生品交易的增长趋势并未改变,但市场结构和品种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
(三)金融衍生工具的发展趋势
金融衍生产品是一把双刃剑。尽管近年来震动世界金融体系的危机和风波似乎都与金融衍生品有关,但金融衍生产品仍处于一个良好的发展态势之中。
(1)衍生产品的创新定价和套期保值。
(2)信用分析和信用衍生产品的开发。
(3)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国际化。
(四)金融衍生工具市场的特点
(1)杠杆性。杠杆性是金融衍生交易的最显著的特征之一,即交易者能以较少的资金成本控制较多的投资,从而提高投资的收益,达到“以小博大”的目的。
(2)风险性。金融衍生工具市场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管理风险。
(3)虚拟性。虚拟性是指金融衍生工具的价格运动过程脱离了现实资本的运动,但却能给持有者带来一定收入的特征。
(五)金融衍生工具市场的功能
(1)价格发现功能。
(2)套期保值功能(又被称为“风险管理功能”)。套期保值是金融衍生工具市场最早具有的基本功能。
(3)投机获利手段。
(六)我国衍生工具市场的发展状况
我国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发展现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金融市场规模持续增长。
(2)金融市场监管力度加大,制度建设稳步推进。
(3)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