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题考点系列”文章主要总结今年前两次考试的真题考点,总结出知识点、出题情况,帮助大家更好备考10月证券从业考试。关注笔者,后续会出更多备考类文章。
一、第二章真题考点汇总及分值
分值参考 | 真题考点汇总(第一节、第二节) |
15分左右。 注:分值占比为参考,考试试卷不同可能会有出入 | 【考点1】上市公司再融资的途径 |
【考点1】上市公司再融资的途径
(1)向原股东配售(配股):公司按股东持股比例向原股东分配公司的新股认购权。
(2)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增发)
(3)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债一旦转换成普通股股票,即债务转为股本,扩大股本规模。
(4)非公开发行股票(定向增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直接影响公司原股东利益。
考点掌握:对于本考点,大家要掌握到不同的融资方式最终会对公司产生的影响。(上市公司首次融资的方式为IPO)
【真题回顾】关于企业直接融资,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定向增发不会直接影响公司原股东利益
B、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的主要动因是为了增强证券对投资者的吸引力,以较低的成本筹集到所需要的资金
C、公开增发可以扩大股东人数,分散股权
D、发行短期债券是企业补充流动资金的重要手段
【考点2】证券发行人-政府和政府机构
(1)政府发行的品种一般仅限于债券。
(2)政府发行债券所筹集的资金既可以用于协调财政资金短期周转、弥补财政赤字、兴建政府投资的大型基础性的建设项目,也可以用于实施某种特殊的政策,在战争期间还可以用于弥补战争费用的开支。
考点掌握:记忆型的考点,考频较高。
【考点3】企业的组织形式
(1)企业的组织形式可分为独资制、合伙制和公司制。
(2)现代公司主要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合伙公司两种形式。(只有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股票)
考点掌握:时不时就会考一次,牢记“独资制、合伙制和公司制”。
【考点4】证券市场投资者分类
分类标准 | 类别 |
投资者身份 | 机构投资者:政府机构类投资者、金融机构类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企业和事业法人类机构投资者、基金类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证券市场最广泛的投资者。 |
持有证券时间长短 | 短线投资者、中线投资者、长线投资者 |
投资者心理因素 | 稳健型、冒险型、中庸型 |
【考点5】机构投资者的特点
(1)投资资金规模化
(2)投资管理专业化
(3)投资结构组合化
(4)投资行为规范化
考点掌握: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的特点时常换着考,两点都要掌握。
【考点6】政府机构投资者
(1)参与证券投资的主要目的。政府机构类投资者,是指进行证券投资的政府机构。政府机构类投资者的特点是通常很少考虑盈利,参与证券投资的目的主要是调剂资金余缺、实施宏观调控、实行特定产业政策等。
(2)投资方式。各级政府及政府机构岀现资金剩余时,可通过购买政府债券、金融债券投资于证券市场。
考点掌握:教材原文,考记忆。大家考试时记住,和政府有关的,基本上和盈利、收益等字眼就没什么关系。而在投资工具方面则是避免高风险。
【考点7】证券市场投资者,是指以取得利息、股息或资本收益为目的,购买并持有有价证券,承担证券投资风险并行使证券权利的主体。
考点掌握:考查教材原文,在原文基础上稍作改变,让考生选出错误/正确选项。学习时要注意概念性的语句、课程里老师重点强调的概念、特点等。
【真题回顾】政府发行债券所筹集的资金可用于()
Ⅰ、协调财政资金短期周转
Ⅱ、弥补财政赤字
Ⅲ、兴建政府投资的大型基础性的建设项目
Ⅳ、弥补战争费用的开支
A、Ⅰ、Ⅱ
B、Ⅲ、Ⅳ
C、Ⅰ、Ⅱ、Ⅲ
D、Ⅰ、Ⅱ、Ⅲ、Ⅳ
【考点8】机构投资者-金融机构类投资者
金融机构类投资者,是指进行证券投资、从事金融资产交易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经营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经营机构以及其他金融机构。
【考点9】机构投资者-企业投资者
企业可以通过股票投资实现对其他企业的控股或参股,也可以将暂时闲置的资金通过自营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证券投资以获取收益。
【考点10】机构投资者-企业和事业法人类机构投资者
我国现行的规定,各类企业可参与股票配售,也可投资于股票二级市场;事业法人可用自有资金和有权自行支配的预算外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考点总结/
第三章的第一节和第二节内容在考试时会有很多教材原文,尤其是概念性的题考查较多,这是很多考试在备考时容易忽略的。我们备考时一定要认真听课,结合教材进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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