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1、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2005年8月30日,保护基金公司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成立。
保护基金公司是负债保护基金筹集、管理和使用,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国有独资公司,由中国证监会管理。
2、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设立的意义
提要 | 内容 |
出现重大风险时保护投资者 | 在证券公司出现关闭、破产等重大风险时依据国家政策用于保护投资者权益,通过简捷的渠道快速地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予以保护; |
防止个案风险扩散 | 有助于稳定市场,防止证券公司个案风险的传递和扩散 |
现有监管体系的补充 | 对现有的国家行政监管部门、证券业协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行业自律组织、市场中介机构等组成的全方位、多层次监管体系的一个重要补充,在监测证券公司风险、推动证券公司基金稳妥地解决遗留问题和处置证券公司风险方面亦发挥着重要作用。 |
促进资本市场制度建设过国际化 | 为我国建立国际成熟市场通行的证券投资者保护机制搭建了平台,为我国资本市场制度建设向国际化靠拢提供了契机。 |
3、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的职责
(1)筹集、管理和运作基金
(2)监测证券公司风险,参与证券公司风险处置工作
(3)证券公司被撤销、关闭和破产或被证监会采取行政接管、托管经营等强制性措施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债权人予以偿付
(4)组织、参与被撤销、关闭或破产证券公司清算工作
(5)管理和处分受偿资产,维护基金权益
(6)发现证券公司经营管理中出现可能危及投资者利益和证券市场安全的重大风险时,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监管、处置建议
(7)对证券公司运营中存在的风险隐患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纠正机制
(8)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职责
4、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来源、使用、监督管理
来源 | (1)上交所、深交所在风险基金分别达到规定的上限后,交易经手费的20%纳入基金 |
使用 | (1)证券公司被撤销、被关闭、破产或被中国证监会实施行政监管、托管经营等强制性监管措施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债权人予以偿付。 |
监督管理 | 中国证监会——业务监管,监督基金的筹集、管理与使用 |
二、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
投服中心的职责 | 主要业务 |
①面向投资者开支公益性宣传和教育 | ①投资者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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