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批制、核准制、注册制的概念与特征
审批制 | 核准制 | 注册制 | |
发行指标和额度 | 有 | 无 | 无 |
发行上市标准 | 有 | 有 | 有 |
主要推荐人 | 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 | 中介机构 | 中介机构 |
对发行作实质判断的主体 | 中国证监会 | 证券交易所、中介机构、中国证监会 | 证券交易所、中介机构 |
发行监管性质
| 中国证监会实质性审核 | 证券交易所、中介机构和中国证监会分担实质性审核职责 | 证券交易所和中介机构实质审核、中国证监会形式审核 |
2、股票发行制度的概念
股票发行制度是指发行人在申请发行股票时必须遵循的一系列程序化的规范,具体而言,表现在发行监管制度、发行方式与发行定价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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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的条件
关键词 | 条件 |
三年 | 发行人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时间在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
发行人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 |
三个会计年度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 |
最近一期末 | 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
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 |
发行人 | 发行人规范运行。 |
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 |
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 |
发行人不得有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 | |
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
4、增发的特别规定
主板(中小企业板) | 满足公开发行股票的一般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 ②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③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 |
创业板 | 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增发除了要满足发行股票的一般规定外、还应当符合:发行价格应当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或者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
科创板 | 科创板上市公司增发的,发行价格应当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或者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
5、科创板上市公司可能强制退市的情形
(1)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包括信息披露重大违法和公共安全重大违法行为。
(2)交易类强制退市,包括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一定指标,股票收盘价、市值、股东数量持续低于一定指标等。
(3)财务类强制退市,即明显丧失持续经营能力,包括主营业务大部分停滞或者规模极低,经营资产大幅减少导致无法维持日常经营等。
(4)规范类强制退市,包括公司在信息披露、定期报告发布、公司股本总额或股权分布发生变化等方面触及相关合规性指标等。
科创板上市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符合上交所规定条件的,可以向上交所申请再次上市。
【真题练习】科创板上市公司可能退市的情况不包括()。
A、欺诈类强制退市
B、交易类强制退市
C、规范类强制退市
D、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2)交易类强制退市,包括股票成交量低于一定指标,股票收盘价、市值、股东数量持续低于一定指标等。
(3)财务类强制退市,即明显丧失持续经营能力,包括主营业务大部分停滞或者规模极低,经营资产大幅减少导致无法维持日常经营等。
(4)规范类强制退市,包括公司在信息披露、定期报告发布、公司股本总额或股权分布发生变化等方面触及相关合规性指标等。
科创板上市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符合上交所规定条件的,可以向上交所申请再次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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