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章考试时出关于数字考点的题其实并不是特别多,一般考也是考行政责任的罚款不会考刑事责任的罚款金额,所以本文中不会总结关于刑事责任相关的罚款内容。笔者建议大家学有余力的情况下多利用零散时间来学习这些相关内容。
一、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
刑事立案追诉标 | 行政处罚 |
(1)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5万元; (2)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数额>5万元; (3)致使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异常波动的; (4)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 (1)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5倍罚款 (2)没有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10~50万罚款 (3)直接责任人员:1~10万罚款 |
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
1、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刑事立案标准
(1)证券交易成交额累计>50万元;
(2)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30万元;
(3)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15万元;
(4)多次利用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活动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法律责任
事项 | 罚款 |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 | 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5倍罚款 |
没有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0万:10~100万 | |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上述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员:3~30万元罚款。 | |
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违规从事内幕交易 | 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10倍罚款 |
没有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万:50~500万罚款 | |
单位从事内幕交易,对其直接责任人员:20~200万罚款 |
三、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
1、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立案标准
(1)证券交易成交额累计>50万元;
(2)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30万元;
(3)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15万元;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法律责任
同上表中“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违规从事内幕交易”。
四、操纵证券、期货市场
1、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刑事立案标准
(1)单独或者合谋,持有或者实际控制证券的流通股份数>该证券实际流通股份总量30%,且连续20个交易日内联合或者连续买卖股份数>该证券同期总成交量30%;
(2)单独或者合谋,持有或者实际控制期货合约的数量>交易所限定的持仓量50%,连续20个交易日内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期货合约数累计>该期货合约同期总成交量30%;
(3)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或者期货合约交易,且在该证券或者期货合约连续20个交易日内成交量累计>同期总成交量20%;
(4)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且在该证券或者期货合约连续20个交易日内成交量累计>总成交量20%;
(5)单独或者合谋,当日连续申报买入或者卖出同一证券、期货合约井在成交前撤回申报,撤回申报量占当日该种证券总申报量或者该种期货合约总申报50%以上的;
(6)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者其他关联人单独或者合谋,利用信息优势,操纵该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
(7)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专业中介机构或者从业人员,违背有关从业禁止的规定,买卖或者持有相关证券,通过对证券或者其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在该证券的交易中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
(8)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法律责任
事项 | 罚款 |
操纵证券市场 | 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10倍罚款 |
没有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0万:100~1000万罚款 | |
单位操纵证券市场,对直接责任人员:50~500罚款 | |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操纵期货交易价格 | 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5倍罚款 |
没有违法所得/违法所得<20万:20~100万罚款 | |
单位操纵证券市场,对直接责任人员:1~10罚款 |
五、在证券交易活动中作出虚假陈述或者信息误导
在证券交易活动中作出虚假陈述或者信息误导 | 20~200万罚款 |
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没收业务收入+业务收入1~10倍罚款 |
没有业务收入/业务收入<50万:50~500万罚款 | |
直接责任人员:20~200万 |
六、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刑事立案追诉标准
1、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或者擅自运用多个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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