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精练:证券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基本原则与要求(第三章第六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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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基本原则与要求
证券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基本原则:
证券公司从事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诚实守信,勤勉尽责,避免利益冲突。
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类型及基本要求: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券公司可以从事下列客户资产管理业务:
(1)为单一客户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
(2)为多个客户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
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投资主办人数的最低要求
证券公司从事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经中国证监会核定为综合类证券公司。
(2)净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综合类证券公司各项风险监控指标的规定。
(3)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无不良行为记录,其中具有3年以上证券自营、资产管理或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从业经历的人员不少于5人。
(4)具有良好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备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5)最近1年未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6)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考点练习:
1、证券公司开展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应当在资产管理合同中明确规定,投资风险( )。
A.由客户自行承担
B.由证券公司承担
C.由客户和证券公司共同承担
D.客户和证券公司都不承担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证券公司开展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应当在资产管理合同中明确规定,由客户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2、《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证券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投资主办人不得少于( )人。
A.2
B.5
C.10
D.15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证券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投资主办人不得少于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