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3日《证券业从业人员一般从业资格考试大纲(2018)》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证券业从业人员一般从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同时废止。2018年10月起全国统考开始使用。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新大纲的章节架构没有太大变化,第一章新增了部分知识点,第四章基本没有变化,但是!!!第二章第三章新增了很多知识点,看起来考试的难度也是增加了不少,大家要加油了!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新增考点:第一章
法的概念与特征;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种类与基本构成;
合伙企业的概念;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合伙企业的种类;普通合伙人的主体适格性的限制性要求;合伙协议的订立形式与基本原则;设立合伙企业的条件;合伙企业财产分割、转让以及处分的相关规定;合伙企业经营中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重要事项;合伙企业利润分配;亏损分担的原则;新合伙人入伙的条件;合伙人退伙、除名的情形或条件;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内容;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有限合伙企业协议的内容;有限合伙企业的出资;有限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有限合伙企业的特殊性;有限合伙和普通合伙的转化;合伙企业的解散事由;合伙企业的清算规则;合伙企业注销后的债务承担;违反合伙企业及合伙协议应当承担的主要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的组织架构、交易规则和风险基金制度;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设立条件、职能、业务规则和证券结算风险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