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第一章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纲要求了解法律关系的基本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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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关系的基本构成
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与内容三个要素构成。
1.法律关系主体
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在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简称为“法律主体”。
(1)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
法律主体是法律关系的参加者,主要包括自然人、组织和国家三类。
自然人,是指基于自然规律出生而存在的生命个体,是所有法律关系中最基本的法律主体。在我国法律管辖的范围内,可以成为法律主体的自然人包括我国公民以及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组织,是指一定数量的自然人为实现特定目的而依法组成的机构。作为法律主体的组织根据其性质和特征,可以分为三类:一是国家机关,如国家的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二是营利性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如公司、合伙企业等;三是非营利性法人或社会组织,如政党、行业协会、基金会等。
国家,是指由领土、居民和政府组成的、拥有主权的政治实体。国家在一定情况下,可以作为法律关系的主体。例如,在国际上,国家是与国际法有关的法律关系的主体;在国内,国家可以作为国家所有权法律关系、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2)法律关系主体的资格
法律关系主体作为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必须具有一定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才能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因此,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是成为法律关系主体的必备资格。
权利能力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一定权利和承担一定义务的法律资格,是法律关系主体实际取得权利、承担义务的前提条件。行为能力是指法律关系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实际取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对于自然人来说,有权利能力并不等于一定有行为能力。判断自然人是否具有行为能力,需要结合其是否能够认识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以及是否能够控制自己的行为并为自己行为负责这两个标准来认定。以民事法律关系为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
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除自然人以外的其他组织的行为能力,与权利能力是同时产生、同时存在的。例如,一个公司在获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之日起开始具有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其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范围依照营业执照上记载的营业范围来确定。
2.法律关系客体
法律关系客体是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是法律关系产生和存在的前提,表现为一定利益的法律形式。实践中,法律关系客体包括下列几类:
(1)物
作为法律关系客体的物是指受法律关系主体支配的、以物理形态表现的物。它可以是天然物,如土地、河流、树木等;也可以是生产物,如电脑、汽车、轮船等。
(2)人身、人格
人身与人格分别对应以物质形态表现的人体及各个生理器官,以及以抽象形态表现的人的精神利益。人身是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权利所指向的客体;人格是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所指向的客体。将人身和人格作为一定权利的客体,体现了法律对人们人身与人格合法权益的保护。
(3)精神成果
精神成果又称为智力成果,是指人们通过智力劳动所创造出来的精神产品,如文艺作品、科学发明等。精神成果是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重要客体。
(4)行为
行为是指法律主体中承担义务的一方按照法定或约定的义务所实施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两种情形。行为是法律关系中十分重要的客体,在很多法律关系中,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是围绕特定行为所建立的。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的一方有权要求承扭义务的一方从事某种行为或不得从事某种行为,如在债权债务法律关系中,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在债务到期后履行还款的义务,债务人有义务根据债权人的要求作出还款的行为。
3.法律关系的内容
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法律意义上的权利,是指国家通过法律规定给予权利主体可以为或不为一定行为或者得要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许可及保障手段。而法律意义上的义务,是指国家通过法律规定,要求义务主体应当为一定行为或不得为一定行为的约束手段。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是法律规范中的权利与义务在现实社会中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