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第一章 第三节合伙企业法为新增,考纲要求了解新合伙人入伙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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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合伙人入伙的条件
入伙,是指合伙企业接纳新的合伙人进入合伙企业的过程,即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以外的人申请加入合伙企业并被合伙企业接纳,从而成为合伙企业合伙人。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新合伙人入伙,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