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22、证券法规定,证券的代销和包销期最长不得超过90日。
23、证券承销业务采取代销和包销两种方式。
24、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面值总额超过5000万元的,必须采取承销团的方式来销售。
25、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法规定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行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
26、股票暂停: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终止股票上市:最近3年连续亏损,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
27、暂停债券上市:公司最近2年连续亏损。
28、公司合并的,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29、收购要约的期限是30~60天
30、收购上市公司的行为结束后,收购人应当在15天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以公告。
31、期货公司,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股东货币出资比例不得低于85%。
32、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结算会员的结算业务资格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结构应当在受理结算业务资格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33、证券公司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年度报告;自每月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报送月度报告。
34、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方式,新设合并又称为创设合并。
35、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最近三年的年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和其他3条。
36、公司申请债券上市的,满足以下条件:
公司债券的期限为1年以上;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等。
37、主承销人应当具备的主要条件如下:
①主要负责人中2/3的人员有3年以上的证券管理工作经历,或者有5年以上的金融管理工作经验;
②有足够数量的证券专业操作人员,其中70%以上的人员在证券专业岗位工作2年以上;
③全部从业人员在以往3年内的承销过程中,没有因内幕交易、侵害客户利益、工作严重失误受到起诉或行政处分:
④承销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的承销过程中,无其他严重劣迹.特别是与欺诈、提供虚假信息有关的行为。
⑤具有法定最低限额以上的实收货币资本,没有违反国家有关证券市场管理法规和政策,没有受到过证监会给予的通报批评。
38、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符合以下条件:
①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②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③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39、申请设立期货公司,应当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①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期货从业资格;
③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④有合格的经营场所和业务设施;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
⑤有健全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40、证券公司及其境内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规定:
在境内设立证券公司或在境外设立、收购经营机构的,受理之日起6个月作出批复;
增加注册资本且股权结构有重大变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或审查股东等3个月;
变更业务范围,公司章程中的重要条款或者审查高级管理人员等45个工作日;
设立、收购、撤销境内分支机构,或停业、解散、破产等30个工作日;
审查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作出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