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第二章(证券经营机构管理规范)第二节 风险管理,考纲要求掌握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责任主体。
【考点总结】
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责任主体包括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各部门、分支机构、子公司以及每一名员工。分别承担不同的风险管理职责。
1.董事会的风险管理职责
证券公司董事会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包括:推进风险文化建设;审议批准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基本制度;审议批准公司的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以及重大风险限额;审议公司定期风险评估报告;任免、考核首席风险官,确定其薪酬待遇;建立与首席风险官的直接沟通机制;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风险管理职责。
2.监事会的风险管理职责
证券公司监事会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监督责任,负责监督检查董事会和经理层在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尽责情况并督促整改。
3.经理层的风险管理职责
证券公司经理层对全面风险管理承担主要责任。证券公司应当任命一名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全面风险管理工作。首席风险官不得兼任或者分管与其职责相冲突的职务或者部门。
4.风险管理部门的职责
证券公司应当指定或者设立专门部门履行风险管理职责,在首席风险官的领导下推动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监测、评估、报告公司整体风险水平,并为业务决策提供风险管理建议,协助、指导和检查各部门、分支机构及子公司的风险管理工作。
5.各业务部门、分支机构和子公司的风险管理职责:直接责任
证券公司各业务部门、分支机构及子公司负责人应当全面了解并在决策中充分考虑与业务相关的各类风险,及时识别、评估、应对、报告相关风险,并承担风险管理的直接责任。
6.员工的风险管理职责
证券公司每一名员工对风险管理有效性承担勤勉尽责、审慎防范、及时报告的责任。
【高频考题】
按照《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的要求,证券公司的责任主体包括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各部门、分支机构、子公司以及每一位员工。其中( )的职责包括:任免、考核首席风险官,确定其薪酬待遇;建立与首席风险官的直接沟通机制。
A.监事会
B.经理层
C.董事会
D.风险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