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证券从业 >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 证券法律法规学习笔记

证券从业《法律法规》重要考点:普通投资者特别保护规定

来源:233网校 2019-04-02 05:35:00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第二章(证券经营机构管理规范)第三节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考纲要求掌握普通投资者享有特别保护的规定。

点击试听>>精讲班巧妙快速记考点章节习题同步在线做

【考点总结】

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

1.信息告知,经营机构及人员应当向普通投资者介绍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使投资者理解产品和服务的风险收益等信息,以帮助投资者选择合适的金融产品或服务。

2.风险警示,经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向普通投资者提供服务时应当进行充分的风险警示。

3.适当性匹配,经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针对普通投资者及其选择的产品或服务提供明确具体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并通过书面或者电子方式进行留痕。

【高频考题】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除()情形外,证券经营机构应通过营业网点向普通投资者进行告知、警示的,应当全过程录音或录像;通过互联网等非现场方式进行的,应完善配套留痕安排,由普通投资者通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进行确认。

A.在普通投资者申请转化专业投资者

B.向专业投资者销售高风险产品或服务

C.经营机构主动调整投资者分类、产品或服务分级、适当性匹配意见

D.向普通投资者履行信息告知义务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规定,投资者分为普通投资者与专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对于普通投资者的特别保护应当至少体现在以下方面:

(1)信息告知。经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面向普通投资者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投资服务时应当确保所告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采取通俗易懂的方式向普通投资者进行介绍,帮助普通投资者理解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投资标的和结构、收益以及风险特征等,以帮助普通投资者选择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服务。

(2)风险警示。经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向普通投资者提供服务时应当进行更为充分的风险警示,包括为普通投资者提供风险揭示材料,向普通投资者销售高风险产品或提供相关服务时履行特别的注意义务,在营业网点向普通投资者进行告知、警示的,应当全过程录音录像等。

添加证券学习群或学霸君

领取资料&加备考群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加学霸君领资料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进群学习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加学霸君领资料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进群学习

拒绝盲目备考,加学习群领资料共同进步!

证券从业书店
互动交流
扫描二维码直接进入证券从业公众号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