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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法律法规》重要考点:经纪业务的禁止行为

来源:233网校 2019-04-06 05:08:00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第三章(证券公司业务规范)第一节 证券经纪,考纲要求掌握经纪业务的禁止行为。【点击试听>>精讲班巧妙快速记考点章节习题同步在线做

【考点总结】

经纪业务的禁止行为包括:

(1)不得为客户股票申购和交易提供融资、融券,从事信用交易。

(2)不得挪用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亦不得将客户的资金和证券借与他人或者作为担保物。

(3)不得侵占、损害客户的合法权益。

(4)不得违背客户的指令买卖证券或接受代为客户决定证券买卖方向、品种、数量和时间的全权委托。

(5)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客户保证交易收益或者承诺赔偿客户的投资损失。

(6)不得为多获取佣金而诱导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7)不得在批准的营业场所之外接受客户委托和进行清算、交收。

(8)不得以任何方式提高或降低,或者变相提高或降低交易所公布的证券交易收费标准,收取不合理的佣金和其他费用。

(9)不得散布谣言或其他非公开披露的信息。

(10)不得利用职业之便利用或泄露内幕信息。

(11)不得为他人操纵市场、内幕交易、欺诈客户提供方便。

【高频考题】

经纪业务的禁止行为包括(  )。

Ⅰ.不得为客户股票申购和交易提供融资、融券,从事信用交易

Ⅱ.不得挪用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亦不得将客户的资金和证券借与他人或者作为担保物

Ⅲ.不得侵占、损害客户的合法权益

Ⅳ.不得违背客户的指令买卖证券或接受代为客户决定证券买卖方向、品种、数量和时间的全权委托

A.Ⅱ、Ⅲ、Ⅳ

B.Ⅰ、Ⅲ、Ⅳ

C.Ⅰ、Ⅱ、Ⅲ、Ⅳ

D.Ⅰ、Ⅱ、Ⅳ

参考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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