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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思维导图+学习笔记:证券投资基金法

作者:233网校 2019-07-25 14:51:00

本节内容不是特别多,学起来会比较轻松,在考试中的分值比例在中等水平。从近几次的真题出题情况来看分值比重在7%左右,属于性价比很高的章节。

一、思维导图

证券从业证券投资基金法思维导图.png

二、学习笔记

1、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概念、权利与职责

 

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概念基金出资人,是基金财产的所有者和基金投资的受益人基金财产进行管理及运作的机构,包括公司、合伙企业等证券投资基金活动中承担基金资产保管、基金资金清算、交易监督、会计核算等职责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权利/职责分享收益、查阅相关信息、按规定召开或召集基金持有人大会负责基金运作管理相关事宜负责基金财产安全相关事宜

2、基金财产的独立性要求和意义

要求

意义

(1)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得将基金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基金财产。
(3)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4)基金财产的债权,不得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固有财产的债务相抵销;不同基金财产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
(5)基金财产的债务由基金财产本身承担,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其出资为限对基金财产的债务承担责任。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的罚款、罚金,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以其固有财产承担。

维护基金财产的独立性;
保障基金财产的安全;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有利于基金财产的稳定运作,提高基金的运作效率。

3、基金公开募集和非公开募集的区别


区别公开募集非公开募集
募集方式和对象不特定对象/特定对象超过200人合格投资者不超过200人
基金管理人类型及产生方式基金管理公司/监管机构核准的其它机构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
投资范围上市交易的股票、债券或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买卖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基金份额,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
信息披露要求按规定进行披露无披露义务,按约定向持有人提供基金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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