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第三章(证券公司业务规范)第二节在考试中所占分值比较平均,大概在4%左右,几乎每次考试都会在这张出题,从思维导图来看,本节的小点内容不多。都是比较“大”,所以出题不会很难。
一、思维导图
二、学习笔记
1、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顾问、发布证券研究报告的基本关系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和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是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两种基本形式,也是证券经营机构服务客户的重要手段。两者既具有显著区别,又密切联系。
| 证券投资顾问 | 发布证券研究报告 | |
区别
| 立场不同 | 特定客户的立场 | 独立、客观的立场 |
服务方式和内容 | 依据合同约定,提供适当的、有针对性的建议 | 关注证券定价,不关注具体的操作性投资建议 | |
服务对象 | 普通投资者 | 专业投资者 | |
市场影响 | 不会显著影响证券定价 | 对证券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 | |
联系 | 证券研究报告一般是证券投资顾问服务的重要基础; |
2、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人员资格管理
机构资格管理:(1)单独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有5名以上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同时从事证券和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有10名以上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其高级管理人员中,至少有1名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
(2)有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
(3)有固定的业务场所和与业务相适应的通讯及其他信息传递设施;
(4)有公司章程;
(5)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人员资格管理:须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并加入一家有从业资格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后,方可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证券投资咨询人员不得同时在2个或者2个似上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执业。
3、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的有关规定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发布证券研究报告,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平、审慎原则,有效防范利益冲突,公平对待发布对象,禁止传播虚假、不实、误导性信息,禁止从事或者参与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活动。
发布证券研究报告相关业务档案的保存期限自证券研究报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年。
4、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的有关规定
基本原则:守法合规;诚实信用;忠实客户利益。
提供投资建议服务环节的规范要求:(1)服务适当性;(2)具有合理依据;(3)研究支持,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为证券投资顾问服务提供必要的研究支持;(4)告知客户有关信息;(5)风险提示和底线要求;(6)信息保密。
5、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规范要求
资格管理:向投资者销售或者提供“荐股软件”,并直接或者间接获取经济利益的,属于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应当经中国证监会许可,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基本原则:客观公正、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误导、欺诈客户,不得损害客户利益。
6、证券投资咨询人员执业行为准则
证券分析师执业行为准则 | 证券投资顾问执业行为准则 |
保持独立性;保持客观性;公平对待发布对象;认真审慎、专业严谨;恪守诚信原则;信息保密;充分尊重知识产权;报告违法违规事项;防范利益冲突;珍惜职业称号和职业声誉;防范不正当竞争;规范参与公众交流活动;维护所在机构利益;加强后续培训 | 忠实客户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