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第三章(证券公司业务规范)较为重要的内容都在后几节,本节在考试中也考得比较少,建议备考时对本节内容大致有个了解即可,不需花过多时间。
一、思维导图
二、学习笔记
1、财务顾问业务的业务许可情况
不得担任财务顾问的情况:(1)最近24个月内存在违反诚信的不良记录;(2)最近24个月内因执业行为违反行业规范而受到行业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3)最近36个月内因违法违规经营受到处罚或者因涉嫌违法违规经营正在被调查。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或者其他财务顾问机构受聘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财务顾问的,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
2、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的业务规则:接受或终止委托;尽职调查;辅导与验收;发表专业意见;接受监管机构审核;持续督导;工作底稿;保密责任;公平竞争;接受培训。
3、财务顾问的监管
中国证监会建立监管信息系统,对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进行持续动态监管,并将以下事项记入其诚信档案:
(1)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监管措施的。
(2)在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者其他委托人遣反公司治理有关规定、相关资产状况及上市公司经营成果等与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出现较大差异的。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