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整章内容在以往考试中单独出题一般在1-3道题,但其对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违规行为认定及法律责任进行了汇总整理。可以帮助考生梳理前面的相关内容。
一、思维导图
二、学习笔记
| 刑事 | 行政 | |
擅自公开或变相公开发行证券 | 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1%以上5%以下罚金。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的,责令停止发行,退还所募资金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 |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 | 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1%以上5%以下罚金。 | 已核准未发行证券,处以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已经发行证券的,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1%以上5 %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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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 |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 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报送有关报告),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报送的报告)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收购人未按照该法规定履行上市公司收购的公告、发出收购要约等义务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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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 | 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