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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高频考点:合伙企业解散、清算

来源:233网校 2021-07-28 0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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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伙企业的解散事由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企业的清算规则: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1)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2)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指定1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3)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4)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①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②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③清缴所欠税款;④清理债权、债务;⑤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⑥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3.债权保护

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清算人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4.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5.清偿顺序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普通合伙企业利润分配、亏损分担规则进行分配。

试题巩固:

【单选题】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可以开展的经营活动是( )。

A. 与清算相关的经营活动

B. 出售库存产品的经营活动

C. 核实资产的经营活动

D. 财产投资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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