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网校特别提供2021年证券从业《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各章节重要考点,考生们一定要重点复习!同时,233网校推出了证券从业资格干货笔记,内含各章的考情分析,高频考点、考点分布以及课后真题回顾,点击免费试读>>
【2021版证券思维导图】【全真模拟试卷】【抓住证券从业2021最后1次拿证机会】
(1)基金财产包括
①通过基金募集行为从基金投资人处获得的所有资金总和。
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
(2)基金财产的独立性
包括基金财产本身的独立性以及基金财产债权债务的独立性:
①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或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基金财产。
③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④基金财产的债权,不得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固有财产的债务相抵销;不同基金财产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
⑤基金财产的债务由基金财产本身承担,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其出资为限对基金财产的债务承担责任。
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的罚款、罚金,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以其固有财产承担。
试题巩固:
【单项选择题】基金财产的债权与债务与基金管理人的固有财产严格区分,体现的是基金财产的( )。
A. 独立性
B. 债券性
C. 收益性
D. 合理性
(1)基金财产的债权,不得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固有财产的债务相抵销;不同基金财产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
(2)基金财产的债务由基金财产本身承担,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其出资为限对基金财产的债务承担责任。但基金合同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非因基金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不得对基金财产强制执行。非因投资人本身的债务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查封、冻结、扣划或者强制执行基金销售结算资金、基金份额。故本题选择A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