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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券公司治理的基本要求(★★)
(1)建立健全组织架构、明确职责划分
(2)不得侵犯客户合法权益
(3)建立完备的内部控制体系
2、证券公司与股东之间关系的特别规定(★★)
(1)不得滥用权力
(2)不得超越职权
(3)依法维护证券公司独立性
(4)不得开展业务竞争
(5)关联交易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在处理与股东及股东关联方之间的关系时,证券公司不得有以下行为发生:
①持有股东的股权,但法律、行政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通过购买股东持有的证券等方式向股东输送不当利益;
③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产;
④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对证券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要求(★★)
(1)任职资格、持续监管的要求
(2)对董事会的要求
①证券公司章程应当明确董事人数。证券公司设董事会的,内部董事人数不得超过董事人数的1/2。
②证券公司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③董事会应当在股东(大)会年会上报告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董事的履职情况,包括报告期
内董事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次数、投票表决等情况。
④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当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⑤证券公司应当设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的保管以及股东资料的管理,按照规定或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股东等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的要求,依法提供有关资料,办理信息报送或者信息披露事项。
(3)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要求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融资融券业务和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中两种以上业务的,其董事会应当设立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向董事会负责。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得少于1/2,并且至少有1名独立董事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负责人应当由独立董事担任。
(4)对监事会的要求
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合规情况等。监事会主席是监事会的召集人,监事会会议记录要保存,可录音。在股东(大)会、年度报告要披露监事履职情况。
(5)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要求
①证券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合规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实际履行上述职务的人员。
②证券公司设立管理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等机构行使总经理职权的,应当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其名称、组成、职责和议事规则,其组成人员应当向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③证券公司分管合规管理、风险管理、稽核审计部门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或者分管与其职责相冲突的职务或者部门。
试题巩固:
【单项选择题】下列关于证券公司治理基本要求的说法,错误的是( )。
A. 拥有先进的信息系统
B. 建立完备的内部控制体系
C. 健全组织架构,明确职责划分
D. 不得侵犯客户合法权益
1.建立健全组织架构、明确职责划分;(C选项正确)
2.不得侵犯客户合法权益(D选项正确)
3.建立完备的内部控制体系(B选项正确)
故本题选择A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