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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高频考点:存托凭证与沪伦通

来源:233网校 2021-09-14 11:5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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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存托凭证

(1)定义:由存托人签发、以境外证券为基础在中国境内发行、代表境外基础证券权益的证券。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应当参与存托凭证发行,依法履行发行人、上市公司的义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存托人与托管人职责:

存托人管理职责

①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签署存托协议,并根据存托协议约定协助完成存托凭证的发行上市。

②安排存放存托凭证基础财产,可以委托具有相应业务资质、能力和良好信誉的托管人管理存托凭证基础财产,并与其签订托管协议,督促其履行基础财产的托管职责。存托凭证基础财产因托管人过错受到损害的,存托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③建立并维护存托凭证持有人名册。

④办理存托凭证的签发与注销。

⑤按证监会规定和存托协议约定向存托凭证持有人发送通知等文件。

⑥按照存托协议约定,向存托凭证持有人派发红利、股息等权益,根据存托凭证持有人意愿行使表决权等权利。

⑦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存托凭证持有人权利义务的议案时存托人应参加股东大会并为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行使表决权。

⑧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存托协议约定的其他职责。

托管人管理职责

①托管基础财产;

②按照托管协议约定,协助办理分红派息、投票;

③向存托人提供基础证券的市场信息;

④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托管协议约定的其他职责。

(3)投资者保护机制:

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应确保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享有的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剩余财产分配等权益与境外基础证券持有人权益相当。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不得作出任何损害存托凭证持有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2、沪伦通

(1)定义: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机制,是指符合条件的两地上市公司,依照对方市场的法律法规,发行存托凭证并在对方市场上市交易;同时通过存托凭证与基础证券之间的跨境转换机制安排,实现两地市场的互联互通。

(2)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个人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参与中国存托凭证交易,应符合下列条件:

①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②不存在严重的不良诚信记录;

③不存在境内法律、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禁止或限制参与证券交易的情形。

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参与中国存托凭证交易,应当符合境内法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试题巩固:

【组合型选择题】下列属于沪港通与深港通业务基本交易规则的有( )。

Ⅰ.订单设计与修改

Ⅱ.回转交易

Ⅲ.T+1交收制度

Ⅳ.额度控制

A. Ⅰ、Ⅱ、Ⅲ

B. Ⅱ、Ⅲ

C. Ⅰ、Ⅱ、Ⅲ、Ⅳ

D. Ⅰ、Ⅱ、Ⅳ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沪港通和深港通的基本交易规则。沪港通与深港通的基本交易规则包括订单设计、订单修改、T+2交收制度、额度控制、回转交易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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