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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版证券思维导图】【全真模拟试卷】【抓住证券从业2021最后1次拿证机会】
(1)信息披露的总体要求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发行过程中,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要求编制信息披露文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和承销商在发行过程中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信息披露的时点要求
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受理后至发行人发行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依法刊登招股意向书前,发行人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当事人不得采取任何公开方式或变相公开方式进行与股票发行相关的推介活动,也不得通过其他利益关联方或委托他人等方式进行相关活动。
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向网下投资者进行推介和询价,并通过互联网等方式向公众投资者进行推介。
(3)信息披露的一般要求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推介过程中不得夸大宣传,或以虚假广告等不正当手段诱导、误导投资者等。
(4)信息披露的具体内容
招股意向书、投资者报价情况及发行价格等相关信息
(5)信息披露的特别规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披露发行市盈率时,应同时披露发行市盈率的计算方。在进行行业市盈率比较分析时,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中制定的行业分类标准确定发行人行业归属,并分析说明行业归属的依据。
试题巩固:
【选择题】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重大损失,将之认定为债券存续期间需要披露的重大事项。
A. 10%
B. 15%
C. 20%
D.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