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近几次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试情况来看,存托凭证考核频率较高,属于高频考点,大家一定要重点掌握。
(1)定义
由存托人签发、以境外证券为基础在中国境内发行、代表境外基础证券权益的证券。
(2)发行人条件
①《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项至第(四)项关于股票公开发行的基本条件;
②为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公司,公司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③最近三年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且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④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⑤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
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信誉良好,符合公司注册地法律规定的任职要求,近期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
⑦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3)存托与托管
可依法担任存托人的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
存托人和托管人的职责
存托人 | ①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签署存托协议,并根据存托协议约定协助完成存托凭证的发行上市。②安排存放存托凭证基础财产,可以委托具有相应业务资质、能力和良好信誉的托管人管理存托凭证基础财产,并与其签订托管协议,督促其履行基础财产的托管职责。存托凭证基础财产因托管人过错受到损害的,存托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③建立并维护存托凭证持有人名册。④办理存托凭证的签发与注销。⑤按证监会规定和存托协议约定向存托凭证持有人发送通知等文件。⑥按照存托协议约定,向存托凭证持有人派发红利、股息等权益,根据存托凭证持有人意愿行使表决权等权利。⑦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存托凭证持有人权利义务的议案时存托人应参加股东大会并为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行使表决权。⑧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存托协议约定的其他职责。 |
托管人 | ①托管基础财产;②按照托管协议约定,协助办理分红派息、投票;③向存托人提供基础证券的市场信息;④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托管协议约定的其他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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