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近几次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试情况来看,合伙企业的清算规则考核频率较高,属于高频考点,大家一定要重点掌握。
(1)清算人
①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指定1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②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清算人的义务
①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②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③清缴所欠税款;
④清理债权、债务;
⑤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⑥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3)债权保护
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4)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5)清偿顺序: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普通合伙企业利润分配、亏损分担规则进行分配。
(6)清算报告: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教材太厚,看不完?
233网校老师精心准备了证券考试干货笔记,提炼了各章节重要考点,每章后面附有历年考题,考生可在学习完本章知识点后进行真题练习,加强巩固。旨在帮助考生读薄教材,对于需要抓重点、自己无法总结,或需要提升备考效率的考生来说,是一份再适合不过的精品资料!
如果你觉得证券备考时间不足,担心无法抓住核心考点,或是学习起来比较吃力,可以来233网校跟着老师一起学,多阶段班级帮你强化提升,助你有效通关!点击加入证券取证班>>
:吃透教材,夯实基础
教材精讲班(学习时长:57h/科) | 根据教材或考试大纲,全面讲解各章节知识点,帮助考生牢固夯实基础。 | 进入基础阶段学习>> |
真题考点班(学习时长:4h/科) | 以整体将考点,掌握真题考试应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