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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每日一练(6.6)

来源:233网校 2020-06-06 00:09:00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每日一练(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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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列未公开信息中不属于内幕信息的是()。

A.公司分配股利的计划

B.公司增资的计划

C.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D.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20%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为内幕信息。

下列信息皆属内幕信息:

(1)《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

(2)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

(3)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

(4)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5)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1次超过该资产的30%;

(6)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7)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

(8)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

2.公司的经营范围由( )规定,并依法登记。

A.董事会决议

B.公司章程

C.股东大会决议

D.发起人协议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

公司章程的概念: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或活动的基本准则。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公司章程在公司法中具有重要意义。第一,公司章程是公司成立的必要条件。 第二,公司章程是公司治理的重要依据。第三,公司章程是一种自治性规则。

3.退伙是指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因特定情形发生而退出合伙企业,失去合伙人资格的法律事实或法律行为。实践中,退伙的情形不包( )。

A.法定退伙

B.除名退伙

C.事实退伙

D.自愿退伙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4)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发生上述事由导致合伙人退伙的,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1)未履行出资义务;(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4)发生合伙协}义约定的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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